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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锦鲤天生富贵命(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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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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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沁渝手里捏着那只兔子的耳朵,愣愣地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

    林中树影婆娑,那细细的阳光从树的孔隙中洒下,投在他的身上,将他的身影融进了阳光中。

    她没有想到,那个看似很凶,很冷的男人,竟会把这只兔子送了她。

    至今她都觉得,自己竟然会说出那样厚脸皮的话:

    ——“谁说这是你的兔子?你叫它,它会应吗?”

    她太需要这只兔子了,弟弟好久都没有吃肉了,她也好久没吃肉。

    他们姐弟得好好地补补身子,琛哥儿太瘦了,瘦得皮包骨,她自己倒还是其次,前世也吃惯了肉。

    她知道她说出那样的话来,那男人必然会觉得她厚颜无耻吧?

    没想到,那男子只是看了她一眼,并没有跟她争这兔子,竟然转身离开了。

    来时突然,去时也突然。

    凌沁渝并不认识他,虽然看着他有些面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是南凌村人吗?

    南凌村大大小小的人,她都认识,唯独不知道他。

    显然,这人应该不是南凌村人,否则她不可能不认识。

    凌沁渝在沉思,却并不知道,那走远的男子,突然回过头,深深地看了一眼凌沁渝,那双深邃无波澜的眼底,却闪过一丝深意。

    很快,就消失不见。

    将兔子放进了背篓里,凌沁渝的心情很好。

    今天得了这兔子,她和琛哥儿就能够吃上一顿肉了。

    随即想到了林氏还有她那一家子,她的心情又差了起来。

    这兔子如果拿回家,定然会被林氏和她的儿女们抢了,到了她和琛哥儿嘴里,肯定不多,能喝点汤已然不错。

    但如果不拿回去,这肉怎么才能让她和琛哥儿吃得安稳?

    在外面吃了?

    这虽然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要让人不发现,似乎也难,除非像今天一样上山。

    或是,她把这兔子烤了,然后偷偷地带回家,给琛哥儿吃?

    但——

    林氏那一家子,鼻子比狗还灵,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

    万一把一顶不孝的帽子扣在她头上……

    她倒是不怕这孝不孝的问题,本来就不在乎。

    但是她得为琛哥儿着想。

    今日,渣爹要给琛哥儿启蒙,读书之人,谁不想考取功名?就和她前世读了书想高考进入大学一样,这是每个读书人都想要的结果。

    万一有人拿这事议论琛哥儿怎么办?

    不得不说,凌沁渝想得很远,也想得很细。

    她不免又想起,今天渣爹在家,林氏自然不敢大作手脚,把兔肉给吞了。

    那她和琛哥儿应该不至于吃不到肉。

    家里有一个事事盯着她的后娘,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那个后娘还巴不得抓她的把柄。

    最后,她决定藏下半只兔子,把另外半只兔子带回去。

    便是她和琛哥儿最后吃不到那半只兔子,这不是还有半只吗?

    想到这,她脸上顿时现出了笑容。

    那笑容,就如冬天里升起的一抹暖阳,将人心慢慢融化。

    本已走远的男子,竟不知什么时候停住了脚步,远远眺望,身姿如松,被洒下的阳光包容,整个人陷进了似幻非幻的泡泡中。

    就在刚才,她狡黠地从他手中要去了一只兔子,他却知道她并非那种无耻到霸占别人东西的人。

    她要这兔子,定然是为了她的弟弟吧?

    那个被饿得面黄饥瘦的小娃娃。

    严淦并非好心之人,自不会随便被一个陌生少女的可怜所打动。

    天下可怜之人多了去,不是谁都能够让他舍出一只兔子。

    虽说这兔子并值不了多少银两,或是卖到酒楼,可换回一百文。

    一百文,可以买好几斗粗粮。

    细粮嘛……

    好久没吃那精细玩意,他也不是贪图口腹之人,粗粮细粮,在他眼中一般无二。

    却唯独此时,他将兔子给了她。

    自有他的原因。

    她……

    严淦的手慢慢拢紧,垂于两侧。

    隐忍,欲冲之上前,却微微地垂目。

    他不能上去。

    静静地站着,却并未离去。

    欣赏着她脸上变化的表情,他眉心微微收拢,

    他掉头离去,脚步如行云流水,只瞬间,便已迈出甚远。

    不知想到什么,他突然刹住身影,遥遥地望向凌沁渝的方向。

    嘴唇慢慢握紧,他突然放松了收拢的拳头,又往回折,大步流星地往凌沁渝所在的方向而去。

    凌沁渝并不知道,那男子已折回。

    她还在纠结于怎么处理那只兔子。

    倒真不是她犹豫不定,而是林氏实在可恼。

    她一早就想抓她把柄,就说今天早上之事,若不是她早有决断,便就真被她算计。

    更可能被杨欣算计。

    杨欣如今已被她甩掉,至于回去之后会不会被林氏埋怨,她早就想好了理由。

    她并不想便宜了林氏,还有林氏那一双儿女们。

    不想被他们吃上一口,那是她使了诈拿来的兔子。

    但……

    凌沁渝一双好看的黛眉,已紧紧地拢在一起。

    远远地落入严淦眼中,他猛地一顿,黑如潭底的眸子突然一亮,亮如黑曜石。

    他放慢了脚步,一步一步,往凌沁渝的方向走去。

    冬天的林子,积雪甚厚,留下了一串脚步……

    他如今的心情,便如那冬日白雪中洒下的阳光,一丝丝的暖,却又迅速被冷意包围。

    此时,纠结的凌沁渝已经想开。

    凌沁渝决定,将那半只兔子在山上烤了,她再找个地方藏起来。自然是不能放在背篓中,那里太不安全,万一被林氏发现,那半只兔子会被没收,还会被她做了文章。

    每次她从山上回来,林氏都会搜她的身,就好像她藏了宝贝似的。

    再是不愿,她也不得不将那半只兔子拿回去。

    不是怕了那林氏,而是为了琛哥儿。

    琛哥儿的将来,绝对不能毁在林氏的算计之下。

    得不偿失。

    唉。

    叹了一声,凌沁渝抬起了头,一张小脸已经皱起,苦恼,让人不忍。

    被远处某人收在眼底,竟觉得她可爱。

    他的心情顿时也放松下来,抿紧的嘴角,竟微微扬起,而不自知。

    他加快了步伐,突然就到了她面前。

    高大如山,将她的身影遮挡得严严实实。

    凌沁渝皱着一张小脸,在犹豫着找个什么地方,将那只兔子宰杀了。

    突然,一道阴影当头罩下,她惊恐地抬头,却摄入了一双黑潭般的眸子。

    沉静地看着她,眸中闪烁着一道光芒。

    就像黑夜划过的流星,一瞬即逝。

    是那名男子。

    她以为走掉的男子,竟然又去而复返。

    站在她面前,静静地看着她,却也不说话。

    凌沁渝突然紧张起来,难道他后悔将那兔子给了她?

    想要把兔子收回去吗?

    那可不行,那是给自己和琛哥儿补身子的,怎么能再被他要回去?

    “你……”不能拿走。

    凌沁渝将背篓紧紧地抱在怀里,一脸警惕地望着他。

    严淦却似没将她表情收在眼底,突然伸出大手,已将她抱在怀里的背篓中的兔子夺了过去。

    “你……”凌沁渝吓一跳,那是她的兔子!

    却见严淦已将兔子抓在了手中,低头看了一眼满脸愤怒的凌沁渝,胸膛中突然爆出一声闷笑。

    这一声笑,让凌沁渝脸上又气又恼,却又拿他没有办法。

    人家不愿意将兔子给她,难道她目前抢夺?

    凌沁渝咬着嘴唇,紧紧地盯着他。

    ——准确地说,是盯着他手里的那只兔子。

    好可怜,吃不到肉了。

    咽了咽口水,竟万般不舍。

    严淦的嘴角高高扬起,却被他用力压下。

    将兔子提着,他又大步流星去了那边的溪边。

    他对这处的熟悉,自然知道那里会有溪水。

    南山深处,白雪皑皑,却也有多处溪水。

    水质清澈,他常年打完猎,便会在那溪水中拨尽了野味,烤上一烤,享受那美味。

    有时,亦会跳进溪水中,洗个澡,洗去一身的血腥。

    常年的孤独,并无伴侣,今日却因为凌沁渝,打破了他一贯的作风。

    ……

    凌沁渝眼睁睁地看着,那男人又将她的兔子抢走。

    现在倒也不用纠结于怎么处理那只兔子了,兔子又重新回到了主人的手里。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

    凌沁渝有些丧气,刚才她就应该把那兔子烤了,也不会又被那男子夺走。

    只是苦了琛哥儿,瘦得都皮包骨,本想给他补上一补,现在什么都没了。

    正恼间,那男子竟又去而复返,手里的兔子已被拨尽了兔,也已洗干净。

    他手里不但提着那拨了皮的兔子,还有柴火。

    在她面前坐下,将白雪清了清,空出一声地,他已将柴火点燃。

    动作行动流水,一看便是做惯了的。

    凌沁渝目瞪口呆,竟不知他什么意思。

    严淦已将兔子架在了火上,问道:“你是南凌村凌秀才之女?”

    作者有话要说:  严淦:女人怎么能够亲手剥那兔皮?我来!

    凌沁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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