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沁渝和杨欣到院外的时候,凌柔儿已经等在那里多时了。
倒不是凌柔儿不想去凌家等待凌沁渝,而是她不喜欢林氏,更不喜欢林氏的几个孩子。
她们约好在外面相见,正好可以上山,如今突然看到跟在凌沁渝身后的杨欣,凌柔儿顿时一愣。
沁渝怎么把那人带来了?
她拉过凌沁渝,小声地问她:“她怎么来了?”
凌柔儿相貌不差,凌家就没有丑的人。
虽然大伯母长相一般,但凌大伯却英武得很,凌柔儿集了父母的优点,自然不差。
她的长相与她的名字不太符合,长得英气多点,性格也直爽得很。
凌沁渝喜欢跟直爽的人玩,不费多少心思,像杨欣这样,肚里做军师,一肚子坏水的,她侍候不起。
凌沁渝瞥了一眼在那边柔柔弱弱做白莲模样的杨欣,无奈道:“一定要跟来,我爹下了命令,必须要带上她,这不就死皮烂脸跟来了?”
凌柔儿撇了撇嘴:“小叔怎么回事?林氏这样的人,也能看得上,竟还为了那一家子,怠慢了你和琛哥儿,难道他还想让林氏那几个儿女养老?”
这是她最想不明白的。
她至今还记得,她爹总是唠叨,觉得小叔毁了。
二十年考中秀才,这是多风光的事,如今都十几年过去了,不进反退,也没见他考中举人,反而把小婶给累死了。
自从小婶走了后,自家就不待见小叔家,若非沁渝和琛哥儿,家里都可能跟小叔他们断了关系。
凌柔儿很看不起杨欣,有那小姐心却没那小姐命。
真当自己是官家小姐呢?
竟还看不起村里人,骂他们是粗人。
要不是林氏嫁给小叔,她杨欣也是粗人一个,她亲爹杨大壮,那可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反倒凌沁渝,那才是真正的秀才之女,人家还想着每天为生活计划,上山下地。
对于凌柔儿的鄙视,杨欣不是不知道,却无所谓。
她只要见到史清云即可。
史清云便是凌沁渝前世的丈夫,这一世她势在必得的夫君人选。
至于凌柔儿……
杨欣冷笑一声。
那凌柔儿嫁的乃是庄稼汉,前世也没有翻出多大的水浪。
一辈子就窝在了她那个小山村里,就是生的儿子,也没多大出息。
倒是后来凌沁渝嫁给了史清云之后,把凌柔儿的儿子带在了身边,做了管事。
那也只是一个管事罢了,又能有什么前途?
凌沁渝也是小气,平日里不是跟凌柔儿关系很好么?发达之后,也没有提拔凌柔儿,只是把她的儿子作为管事带在身边罢了。
若是有心,给个一官半职怎么了?
那凌柔儿还开心得要命,逢人就夸凌沁渝仗义。
仗义什么?就这点小恩小惠,竟能把人高兴成这样,那也是没甚出息。
……
南山的路,并不好走。
凌沁渝和凌柔儿那是走惯了的,自然没觉得这山路如何崎岖。
但杨欣却不一样。
她何曾这样走过山路?平日里便是多走些路,都是难得。
何况,她是小脚。
当年林氏为了能让杨欣嫁个好人家,自小就让她缠了脚。
庄稼人,缠脚的自然少,缠脚的痛苦,也只有尝过之人才会懂得其中的痛楚。
当年,她也是为了日后能嫁读书人,才一狠心,让林氏找人给她缠了脚。
可不像凌沁渝和凌柔儿二人,一双天足,走路带风,便是山路也不觉得辛苦。
杨欣此时,痛苦得真想哭天喊地。
前面那两人,却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哪怕她开口。
“早就让你别跟着,你自己坚持要跟,现在这才走到哪,你就累了?”凌沁渝嗤之以鼻。
早就已经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一个小脚女人,怎么可能爬得了山?
但这杨欣执意要跟,她便让她跟了,现在才走了几步,就喊着要停下歇息。
以杨欣的脚程,别说去南山采摘,就是到山脚下,那都困难。
这样一个累赘,凌沁渝如何能让她再跟着?
本就不愿意她来,如今这样正好有了借口。
“那你就直接回去,或是在这先行休息着,我和柔儿姐先走了。你现在慢慢走回去,还能回家,或是再跟着,你的脚便要废了。”
杨欣十分的委屈,这凌沁渝竟这般的狠心,要将她扔下?
这如何能行?
她还没有见到未来状元史清云呢,可不能半途而废了。
她摇头道:“我能行。”
见她如此坚持,凌沁渝不免摇头,这杨欣还真是固执,这脸色都惨白了,竟然还坚持跟着?
到底是什么目的,让她如此的坚持?
想来,肯定是跟自己有关系。再四处看看,也没有发现杨家三个兄弟的身影,难道是自己想错了?
凌沁渝又摇头,她绝对不会想错,这杨欣绝对有问题。
她得小心应付了,跟凌柔儿可贴近了才行,绝对不能单独一人行动。
……
想虽如此想,但到了山上,有些时候,往往事情并非所愿,一眨眼,就容易不见。
比如凌柔儿,比如杨欣。
山上毕竟树木多些,毕竟山路崎岖了,也毕竟凌沁渝是有心避着杨欣,把她甩了,再是正常。
至于凌柔儿,只因到了山上,看到那些疯长的野菜,心便活了,只顾着摘野菜,一转眼,就不见了凌柔儿。
倒也不是有心,只能是无心算有心罢了。
不自觉地,凌沁渝便进了深处。
此处,野菜更多,野果子也更多。
她只顾着摘菜,却没注意脚下,进了深处而不自知。
等她发现之后,竟觉得晚了。
四处没有其他身影,树木更高大,处处透着一种变态的沉寂。
凌沁渝倒也不怕,她前世曾去过大小安岭,甚至还去过神农架等原始森林,有经验。
她也知道,南山并没有猛兽。
除非往更深处走,进入与北山相临之处。
这种宁静,是林中特有,而非有什么猛兽才出现。
凌沁渝背着背篓,背篓上都是她今天采摘的野菌,还有些草药,这些都是能换钱的好东西。
特别是草药,运作得好,可相当值钱。
只可惜凌沁渝不懂医术。
好在南凌村,家家户户都会烘制草药,凌沁渝见得多了,也就会了。
更何况,原主的记忆里,就有烘制各种草药的方法,那是早些时候凌老爷子和凌老太太没过世前,教给原主的。
原主聪明,便记下了。
她这次上山寻找人参,也有这打算,自己烘制了,再卖出去,价格能再高些。
她太需要钱了。
有钱拿在手里不慌,万一有什么事情,她也可以应付得来。
但如今,渣爹的银子都让林氏拿着,她是摸不到的。
就连吃食,林氏都要刻扣,又怎么可能让她摸到银子?
那是痴人狂想。
与其打渣爹的银子,不如自己赚钱。
以后嫁了人,作为嫁妆,她心里也不慌。
还有一个弟弟要养,便是她嫁了人,弟弟那边她也好存下银子给她,不至于被林氏太苛待。
她早就打听过,县城里的药房,不同的草药会有不同的价格。
最好的当然是人参,但这补气之药最难得,上了年份的人参更难得。
可遇不可求,运气好才有可能。
剩下的其他药物,三七等药也非常抢手,只不过南山这边极少,她得想办法,再去其他地方转转。
把药材烘制出来,到时候再想办法去县城转转。
只是去县城,得提前一天去县城,还得在县城里住下,这也是个麻烦事。
如今她在凌家,其实并不自由,不只一个整天仁义道德读书礼仪的渣爹,更有整天盯着她的林氏一家子,她怎么做都很麻烦。
看来赚钱的事情,得从长计。
正想着,一只小兔子,从她身边经过。
那兔子白白.嫩.嫩,甚是可爱。
它竟也不怕她,在路过凌沁渝那的时候,竟停了下来,回头朝她望了一眼。
就停在离她一步之遥,身手好,极可能将它抓住。
一人一免,就这样遥遥望着,竟谁也没有动作。
等凌沁渝反应过来,那兔子竟自行撞在了她的身上。
与其同时,一颗小石子射.了过来,打在了兔子身上。
这突然一幕,发生得极快,凌沁渝也不知道先是兔子倒在她身上,还是那石子打在兔子身上既而倒在她身上。
她的脚边顿时就躺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之前还跟她遥遥相望。
愣神间,一个身影进入了她的视线。
是个男人,脸上线条冷硬,一缕调皮的阳光从树的缝隙间洒下,跳跃在他发间,竟柔和了他脸上的冷意。
脸上一道疤痕,从眉眼至嘴边,硬生生将一张英俊的脸留了残缺。
便是脸上有疤,竟也不减他的英俊,可以想见若是没有那道疤,是何等的俊美无涛。
离她五步之遥停住,男人道:“那是我的兔子。”
作者有话要说: 男人指着倒在凌沁渝脚边的兔子:“我的!”
凌沁渝挑眉:“谁说你的?你喊它她能答应吗?”
男人:……
两百个红包,先来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