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榕城
秋风萧瑟,落叶飘零。
正在读高三的方思甜下了晚自习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
妈妈方华还在忙着扎好最后一个花篮,因顾客要的太急,芳华忙的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
见女儿回来,方华催促道:“甜甜,赶紧去洗洗先睡,妈妈把这花篮送去,张老板的西饼店明天开张要用,都打电话来催了。”
方思甜知道张老板的西饼店离这里很近,十多分钟的路程。
她心疼妈妈,放下书包就去推推车,贴心地道:“妈,我去送,您快吃饭吧!”
方华犹豫了下,想想也不远就答应了,从里屋拿了个手电筒出来,“甜甜,把手电筒拿着,走大路哈,把花篮送到就赶紧回来。”
方思甜乖巧地笑笑,“妈妈,放心吧!”
出了门,方思甜古灵精怪地转了转漆黑如墨的眼珠,嘴角一扬,就拐进了黑漆漆的巷子里。
方思甜打小就在这片城中村长大,这条小路她经常走,是直线,比大路近了不止一倍呢。
只要穿过这条巷子,过了马路对面就是张老板的西饼店了。
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巷子里,她一路哼着小调,脚步雀跃,手电筒随着音调四处晃动,在斑驳陈旧的墙壁上闪过一个个光圈。
走着走着,隐约听到从某个角落里传来男人阴森森的声音…
心神陡然一凛,方思甜顿时就有点慌。
深秋夜晚的风微寒,周围黑漆漆的,再加上这阴森森的声音就更加瘆人。
她开始后悔没听妈妈的话走大路。
好奇心作祟,她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没有了推车滚动的噪音,听的更清楚了。
“老大,剁哪只手?”
“两只都剁了!”
“都剁了?这小子要是死了,我们不就成杀人犯了?”
那人很得意的说:“办了他,咱俩就远走高飞,享受荣华富贵去了,怕什么!”
两个男人的对话,方思甜听的一清二楚,她屏住呼吸,不由得汗毛竖起,强烈的恐惧感从脚底蔓延至全身。
这一片是城中村,这条巷子马上要拆了,墙上都喷满了拆字,没有人居住,治安就不好了,杂乱无章,还经常有小混混跑来打架斗殴。
可是她刚才听到的是~要剁手啊!
显然,这两人不是小混混那么简单了,而是杀人犯!
他们要杀人!
如是一想,方思甜心尖猛颤,冷意席卷而来,浑身开始打哆嗦。
她紧紧闭着眼睛告诉自己,她的任务是把花篮送到,然后回家睡觉,明天早早起床上学,妈妈说过,一个女孩子家在外面不应该多管闲事的,把自己照顾好就行。
良知在正义和是非之间徘徊,内心的挣扎令她迈不开脚步…
最终…她本能地推着推车呼呼啦啦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血腥味越来越浓,她心里来来回回只有一个念头,救人要紧!
约莫离他们近了些,她用手电筒直射前方,大声一喝:“你们在干嘛?”
昏暗旮旯的角落里,那人顺着光源转身,歪着头眯着眼睛瞅她两眼,一看是个女的,立马吼道:“干你屁事,还不快滚!”
方思甜用手电筒照他,白炽光刺痛了那人的眼睛,他抬手遮住脸,冷声威胁道:“想死啊!”
刚才她听到的明明是两个人啊!
方思甜觉得不对劲,手电筒晃了一圈,终于看到地上还蹲着一个男人,一看那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正要行凶,心里一惊,她没有再犹豫一秒,拿起花篮朝他狠狠砸去,边砸边大声呼救:“杀人啦,快来人啊,救命啊!”
寂静漆黑的巷子里,她的声音又大又尖,刺破了黑漆漆的夜空。
这条巷子毕竟是在城中村,周围高楼耸立,大马路离这里不过百米远,她这样一喊肯定能引起注意。
“哪来的臭娘们,坏我们好事!”两个男人一时间被竹篮砸的双手护头,愤恨地骂脏话。
方思甜害怕极了,心脏都要跳出来,闭着眼睛用尽全身的力量朝他们毫无章法地丢花篮,很快,一推车的花篮都快丢完了…
这可是妈妈辛辛苦苦做了几天的花篮,就被她这样糟蹋了,可她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救人,救人!
一个男人冲过来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用力一甩,像扔皮球一样把她扔到一边,又去问身后的人,“老大,咋办?”
那人恶狠狠地说:“是她自己找死,一块办了!”
顿时,方思甜脑子一片空白,心想完了,她要是这样死了,妈妈一定会自责伤心一辈子的。
她害怕极了,蜷缩着身子靠在墙边,双手抱头,吓得哇哇大哭。
这时,一阵阵窸窸窣窣的脚步由远及近,像是有人来了,还伴随着男人粗犷不耐烦的吆喝声,“三更半夜的,谁在那喊!”
两个歹徒一听这声音就怕了,再也不敢逗留,快速地朝着另一个方向逃窜。
周围恢复到寂静无声,好一会儿,方思甜才颤巍巍的起身,揉了揉撞的生疼的臀部,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四处照了照,那两人显然是已经跑了,再往地上一照,她吓得一抖,脚步不稳地往后退了两步,差点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她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满脸的血,一动不动的,像是一具尸体!
她突然想到歹徒说的剁手什么的,赶紧又拿手电筒照了照,看见那人手脚都还在,大口呼了一口气,后怕地拍拍胸口。
来人是附近的居民,听到这边喊救命就来看看。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就看见一个小姑娘拿着电筒站在墙边,吼道:“大半夜的不回家在这喊什么?”
方思甜赶忙出声求救:“大叔,麻烦您帮忙打个120,这边有人受伤了。”
那人打完电话就走了,这年头谁也不愿意多管闲事。
方思甜胆颤心惊地朝地上躺着的人小步挪去。
方思甜也不敢靠太近,在离他两步的距离缓缓蹲下来,手电筒照在他身上,脸上来回照了照。
她只看到他满脸的血模糊了五官,他的脸颊瘦削,但轮廓线条分明。
男人无疑是高大修长的,长手长脚,衣着光鲜,藏蓝色的风衣里面是件黑色白领的羊毛衫,即便他躺在肮脏的地上,也显得格外挺俊干净。
可他到底是招惹谁了,那俩人要下这么重的手,还要剁他的双手。
方思甜深吸了口气,低头靠近他,颤着声问:“喂,你还好吗?”
几近昏厥的江慕哲听到女孩的声音,撑了下身子,尝试动了下,却动不了,只好放弃。
他被那俩歹徒虏到这里之前就打了针,浑身无力,动也动不了,脑子尚且还有一丝清明,他知道自己被一个勇敢的小姑娘救了。
看到他的手指动了动,方思甜又挪了几步靠近他,就听到他微弱嘶哑的道谢声,“谢…谢!”
他还活着!
方思甜心里的恐惧顿时消散了大半,又看到他额头处不停地往外涌着鲜血,吓得又瞪大了眼睛,她伸了伸手,想用手捂住那血口,可仔细想想,不能,她手上有细菌。
慌乱中,她在口袋里摸了摸,幸好带了湿巾,还有一支草莓味的棒棒糖呢。
因为方思甜患有低血糖症,方华每天都会让她带几支棒棒糖在身上。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糖,手指颤抖着拨开塑料皮,轻轻地送到他唇边,说:“你咬着棒棒糖,我先给你止血。”
江慕哲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微微张开唇,方思甜顺势把棒棒糖放进他嘴里。
然后又从口袋里拿出湿巾,全部扯了出来一层层地叠好,看着他沾满鲜血的面容,提醒道:“你咬紧哈,我要开始喽。”
她闭着眼睛,深呼吸…
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勇气才将湿巾按压在血口处。
江慕哲不知道自己是麻木了还是因为嘴里的草莓糖起了作用,并没有感觉到疼,只觉得一股清甜慢慢盈满口腔,喉咙,直入心脾。
他想睁开眼看看她,可血液凝固了睫毛,努力睁开却是黑茫茫的一片,天旋地转,什么都看不清!
湿巾很快就被血浸透了,方思甜看着男子额头不断涌出的鲜血,瞳孔紧缩,一种的巨大的恐惧感令她浑身颤抖......
她咬了咬唇,不知该怎么办才好,附身低下头在他耳边,轻轻地安抚道:“哥哥…哥哥,刚才那位大叔已经叫了救护车,你再忍忍,千万别睡哈,医生马上就来,一定不能睡,你要活着,一定要活着!”
小姑娘的声线轻细绵软,像羽毛轻轻扫过耳窝的酥麻…
哥哥…
江慕哲只觉得灵魂在遁入地狱大门的那一刹那,小姑娘的一声“哥哥”又把他拉了回来。
许多年后,这一声哥哥仍然篆刻在他灵魂最深处,生生世世都无法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