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私间之道
我是个私人间谍。
这是个全新的行当,应该说,我是这个行当的开创者。
如果对这个全新的行当不好理解,不妨参考一下私人侦探这个行当。
法国人佛朗科斯·尤根·维多克(Eugene Francois Vidocq),是世界上第一位私人侦探。维多克生活于十九世纪法国,他曾经有过犯罪前科。维多克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反犯罪技术的先锋者,他的研究成果后来广为F.B.I.所使用。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Edgar Allan Poe和法国小说家雨果等皆以他为原型创造了作品中私人侦探形象。
私人侦探的服务主要是民事类和商务类事务的调查取证服务。对私人侦探调查行业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公民求助私人侦探调查服务也已经是习以为常的消费行为。对私人侦探合法的调查事务委托、非诉事务的合法处置委托是完全可行可信的。而对于私人侦探取得的证据,只是取证过程或方法不涉嫌违法或侵犯个人隐私,法庭也是自然会依法予以采信的。
在有关私人侦探的报道乃至学术文章中,作者总是有意无意地把文学中的私人侦探和现实中的私人侦探联系起来。这种联系并非没有必要,也并非不可以。但是,在联系之前如果不对两者进行应有的区分,就容易造成概念使用的混乱乃至错误。毕竟,普通群众对于私人侦探的认识和体会更多的是来自于文学,而不是现实。
文学描写中的私人侦探,例如最著名的福尔摩斯和波洛等人物,他们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而且是一些具有高难度的疑难案件。作为小说,作者总是从吸引读者的目的出发,尽量塑造英雄式的人物,让英雄以其特有的智慧和经验运用一些特殊的知识去侦破一起又一起案件。应该说,这与现实生活中的私人侦探形象和工作模式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尤其是在现代西方,私人侦探已经公司化、团体化。
他们或者以合同制的形式,或者以专有制的形式组织到一起,相互配合、协同工作才是实际情况。虽然,其中也并不乏个人能力非常强的私人侦探,但是并没有如此的神奇,也很少如此突出个人作用。同时,私人侦探的工作范围较之文学作品中的范围要大得多。
就象任何社会角色和社会服务都有着自己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一样,私人侦探调查服务也有着自己职业操守、服务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禁忌规则。私人侦探调查服务禁忌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对象禁忌——为了确保调查事务不涉及国家机密、以及表示对军人、警察及执法人员的尊敬,坚决拒绝针对以上人员的调查委托。也经常在其他一些资深的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网站上看到类似的声明或通告。
目的禁忌——如果调查委托本身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又不可告人。那么调查服务的费用不管多高,也一定不会接受此项委托。首先,不会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或见利眼开,而引起对被调查对象的任何伤害或不利,因为那样终究受害的只能是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自己。其次,作为规范的调查公司,必须考虑规避调查服务中的各种经营风险;最后,没有足够理由的调查委托,其调查目的往往也是不正当的。
过程禁忌——经常看到一些私家侦探调查机构,会在媒体面前过份地夸张自己的调查过程多么神秘刺激。诸如手机监听、万能钥匙等器材,房间针孔、床上偷拍等效果。如果真有这样的侦探器材,那么通过这种手段过程调查取证而来的证据,也是难保会被法律认可的。
我是一个私人间谍。
这当然是不被任何法律所允许的。
正是由于任何法律都不会允许我这样的以此为事业的人物存在,所以,我的第一生存法则就是绝不能被人发现。
我和私人侦探的最大区别是我从不会被雇佣。
当然,我也从不会遵守任何规则,在我的私人间谍规则里基本就是无规则。
但是,我有原则。
我的原则就是任何行为必须有利于我的祖国而决不能危害我的祖国。
包括我的叛逃行为。